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。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,为了让安全能与你的孩子同行,我们恳请得到你的支持和配合,希望你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,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、学校、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,给你的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。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:
家长承诺
1.坚决不使用无证、无牌、无保险、报废车辆接送孩子;不使用农用车、三轮车、手扶车、“病车”、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孩子;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孩子。
2.骑、乘电瓶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。确保自己的子女16周岁以下不骑行电瓶车或电动自行车,12周岁以下不骑行自行车上路。不搭乘2人以上学生。
3.开车接送孩子时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;开车过程中注意观察,减速慢行,小心避让,杜绝逆行横穿猛拐,也不与其他机动车辆强行抢道。
4.孩子搭乘车,我将尽可能护送孩子上车或护送到学校(尤其是16岁以下的孩子),并教育子女正确坐车,不搭乘超载、违规车辆。
5.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,注意交通法规,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,注意来往车辆,要靠右行走。
6.履行监护人的义务,我将首先做到学习和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,并做到言传身教,与学校老师一起,教育和培养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,增强交通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。
学生承诺(一、二年级学生可以由家长带学生一起阅读)
1.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,遵守交通法规,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。
2.乘坐电瓶车或电动自行车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;2人以上不同乘一辆电动自行车;拒绝乘坐驾驶人不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。
3.严格遵守“五不”原则:乘坐汽车时,不得将头、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;不乘坐无证、无牌、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;不乘坐农用车、三轮车、“病车”、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;不搭乘司机酒后、疲劳等违规驾驶的车辆。
4.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追逐打闹,不三五并肩行驶;在道路上行走做到:走路靠右行,不违章过马路,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,注意观察、看清来往车辆,做到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、“红灯停、绿灯行”等。
5.严格执行学校、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。服从交警指挥,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。
瑞安市塘下镇第二小学(宣)
2023.9
回 执 单
我们已经认真阅读塘下镇第二小学关于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承诺书》,并按照上面要求执行!
承诺家长签名: 承诺学生签名:
瑞安市塘下镇第二小学安保处
2023.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