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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】9号通告!瑞安全民居家自我隔离!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0-02-04 点击:

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,为打赢这场阻击战,决定实施“防控疫情,人人有责,全民居家,自我隔离”措施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


二、全体市民务必做到不串门、不集聚、不外出,居家自我隔离,切断病毒传播途径。特殊情况需外出,必须佩戴口罩。


三、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,各村、社区、小区要采取“临时通行证”等方式,严格管理,确保落实。


四、全市所有村庄、小区、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,人员进出一律测体温,并出具有效证件。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,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。非疫情防控需要,提倡市民不开车出行,各村、社区、小区出入口必须加强管理和劝导。


五、居民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必须及时就诊,并第一时间向村、社区报告。对出现确诊病例的,视情对小区、村组、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。


六、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,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、社区报告;不主动申报、拒绝接受测温、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
七、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,落实房客自我隔离措施。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,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。


八、已经在瑞的湖北籍,河南安阳、信阳籍等新瑞安人,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离开瑞安的,一律不得返回。


九、党员干部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,管好家人、亲属,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带动身边群众自觉遵守规定。


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2月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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